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财务核算的内控制度和审批程序,适应财务报账无现金结算的要求,方便报销人员分类归集各项费用,财务处拟于自2013年5月1日起使用新版经费报销单,其具体分为以下两类。
1.《东北师范大学对私网银报销单》适用于对私网银资金结算的使用;
2.《东北师范大学对公结算(转账、电汇)报销单》适用于对公同城转账或异地电汇的使用。
请各学院(部)、各单位于2013年4月28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领取,原《东北师范大学经费报销单》及《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转账(电汇)付款结算申请表》同时废止。师生可以在财务处主页—相关下载中下载电子文档打印使用,使用时须按要求大小裁剪、按规定栏目填写,报销审批签字手续不变。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对私网银报销单
2.东北师范大学对公结算(转账、电汇)报销单
财务处
201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