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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02-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技发中心函[2013]10号文件《关于申报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要求,2013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申报工作开始进行,请各有关学院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一、2013年博士点基金分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及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四类,各类课题申报条件见附件。
  二、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3年,本年度申请的课题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
  三、申请者应按申请要求,分别填写《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课题申请书(2013年版)》。申请者填写《申请书》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认真阅读《使用说明》并进行数据上传。2013年度博导类课题申请书和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请各教师从《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模板下载”栏目中下载。
  四、申报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的内地高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还需报上香港地区高校合作申报人向香港研资局提交的申请书复印件一份及申请书电子版一份(申请书电子版可由申报系统提交)。
  五、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凡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必须进行国内外科技查新,并将《查新报告》作为附件与本年度申请课题的《申请书》(纸质版)一起上报。请各校就近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查新,若本地区没有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可在其他省部级科技查新站进行查新。在2012年7月31日之后进行的查新本年度申请课题有效。
  六、为使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包括博导类课题、新教师类课题、优先发展领域课题以及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课题)在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2篇及以上论文或者在《中国科技论文》(中文核心期刊,网址为http://journal.paper.edu.cn)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
  七、根据我校2013年度博士点基金项目申报限额,各学院博导类课题的申报限额4项,新教师类课题的申报限额4项,优先发展领域课题的申报限额1项。学校将按申报名额择优推荐。
  八、以学院为单位,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排序后,出具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推荐函报送科学技术处项目规划组织与管理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的申报。

  联 系 人:丁少慧 
  联系电话:85099785

  附件:2013年博士点基金申报条件

科学技术处
201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