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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1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玲玲   发布日期:2013-03-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科研院所: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1.吉林省科学技术特殊贡献奖:受理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卓越建树的;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为吉林省创造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2.吉林省自然科学奖: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发现的科技成果。
  3.吉林省技术发明奖:受理近年来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研制过程中,有重大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
  4.吉林省科技进步奖:受理近年来创新性强、产业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
  5.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受理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推荐办法及程序
  2013年继续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行网上受理。
  1.申报材料由我校统一进行推荐;
  2.申报教师向科学技术处申请推荐号;
  3.科学技术处为申报教师生成推荐指标,并将“推荐号和校验码”告知申报教师;
  4.申报教师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科学技术处。
  三、推荐要求
  1.推荐限额
  每人只能申报1项,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已获得2012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2.推荐条件
  特殊贡献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创新成果,为吉林省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
  自然科学奖:重点推荐有重大科学发现,或在理论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所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一年以上(即2012年4月30日以前公开发表)的项目。
  技术发明奖:重点推荐已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科技进步奖:重点推荐技术创新点突出,成果转化应用一年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的项目。
  吉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重点推荐在同我省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3.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材料和书面推荐材料两部分,按《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要求填写。
  (1)电子版推荐材料。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电子版推荐书需登录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下载《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压缩软件,按要求填写后保存生成DAT文件;电子版附件需扫描生成图片文件。
  (2)书面推荐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中“打印”功能,打印出书面推荐书,并与所有附件合订成册(一式3份,含1份原始件),不另加封面。
  四、其他事项
  1.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
  2.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吉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软件下载栏目中“操作程序”;
  3.推荐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办将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并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月。申报奖项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需要调整的,需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向省科技厅奖励办提出书面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4.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 系 人:郑 伟 李科春
  联系电话:0431-85099400
  E-mail:zhengw764@nenu.edu.cn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科学技术处
2013年2月28日